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衢州市建设局拆迁评估机构选择通告 根据衢州市建设局衢拆许字(2003)第11号、第12号、第13号《房屋拆迁许可证》及《衢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三条规定,我局特推荐以下房地产评估机构供本次拆迁地块被拆迁人选择,请各被拆迁人于2003年7月8日至7月17日上午8:30-11:30,下午2:30-5:30期间持《房屋所有权证》原件、产权人身份证;经批准参加房改的公房户持承租人身证,委托代理的尚须持代理人身份证,到市拆迁管理办公室(新桥街老房管处二楼)登记投票,选择一家作为本地段房屋拆迁补尝价格评估机构。
尼山小学地块
以上单位详细资料可到投票地点查阅,选票到投票地点索取当场填投。市拆迁管理部门将于2003年7月18日上午9:00在投票地点当众起封计票,由公证处公证,并以投票的多数意见确定该地块评估机构。届时现场邀请被拆迁人监票计票。 如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放弃选择权利,市拆迁管理部门将依据《衢州市市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,确定评估机构。 二00三年七月八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