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3年旧城改造拆迁安置房选择公告 |
| 为在旧城改造拆迁中充分体现公开、公平、公正的原则,落实谁先签协议、搬迁,谁优先挑选安置房的政策,维护广大被拆迁人的利益,现将2003年旧城改造拆迁安置房选择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可供选择的安置房有:兴华苑小区、花园岗白云小区、双港开发区鑫港小区。其中兴华苑、鑫港小区为现房;白云小区为期房。 二、2003年5月6日起产权调换的被拆迁人到各拆迁公司(事务所)交验房屋所有权证、土地使用证、身份证等合法证件,证件齐全的,草签拆迁补偿安置协议(产权调换),并领取选择安置房联系单。 三、挑选安置房分集中挑选和分地块挑选两个阶段,集中挑选安置房安排在2003年5月11日——2003年5月13日,地点在市区新桥街188号(原建设局大楼),分地块挑选安置房安排在2003年5月14日——2003年8月10日,地点在各拆迁公司(事务所)的现场办公点。 四、集中挑选安置房阶段按下列程序选择安置房: 五、分地块选择安置房阶段按下列程序选择: 六、为在拆迁安置中体现党和政府对离休干部的关怀,发扬尊老的优良传统,关爱残疾人等社会弱势群体,对离体干部本人或配偶、年满百岁的老人或其共同生活的成员、残疾人(下肢残疾且不能行走的)本人或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是被拆迁房屋的产权所有人,凭房屋所有权证、离休证、残疾证、身份证可享受优先挑选安置房。优先挑选安置房的时间为2003年5月10日。 七、请被拆迁人在选择安置房时,事先做好多个选择准备,以免届时匆忙决定。 八、被拆选人因故无法自己来挑选安置房的,可以委托他人(凭委托书)代为选择安置房。 |
| 衢州市区旧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 2003年5月5日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