房屋变更登记及发证
办理时限:5个工作日内
所需提供的材料:
1、房屋权属证书(原件);
2、浙江省私有(单位)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申请核准表(原件);
3、房屋翻建的批件、房屋名称、房屋面积等发生变化的有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;
4、产权人身份证(复印件);
5、委托代办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